
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,受高湿静稳天气影响,大气污染物不易扩散,颗粒物易吸湿增长,预计未来48小时,我市将持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,空气质量指数(AQI)在200至300之间,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(PM2.5)。为有效应对出现的重污染天气,依据《中卫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2019年修订)》,现决定于2023年2月10日0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一、公众健康防护措施
儿童、老年人和呼吸道、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,减少户外活动,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;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及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、运动会等活动。
二、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
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;驻车时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。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,鼓励市民绿色出行。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、各类工地等,自觉调整生产工期,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,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,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。
三、强制性减排措施
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《中卫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》要求落实黄色预警对应减排措施,其他未纳入企业参照清单中同行业执行。生态环境、工信及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现场检查,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,严格监督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。
公安、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城市主干路范围内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工作。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、建筑垃圾、渣土、砂石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。
住建、自然资源、交通运输、生态环境、城市管理、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,加强对各类施工场地的管控。除涉及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,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以及室外建筑拆除等作业,水泥粉磨站、混凝土(或砂浆)搅拌站、渣土存放点停止生产、运行,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燃油非移动道路机械(清洁能源除外)。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停止露天作业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、垃圾等杂物,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中卫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2023年2月10日
▌来源:云端中卫
▌编辑:冯艺璇
▌初审:张鹏航
▌终审:张长春
▌监制:保永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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